技術評估和工作經驗

Headache at work

在表達技術移民澳洲的意向前,必須取得正面的技術評估,不論是我的現有客戶或初次諮詢的朋友,總會抱著疑惑地問:究竟要準備什麼文件呢?離職時公司發出的證明書足夠嗎?而我通常也會斬釘截鐵地說:不夠,還差得多呢。

雖然每間技術評估機構的要求也略有不同,但他們通常都要求一份由僱主發出,指明職位細節的證明書 (Reference Letter),內容需包括工作時數、薪金、工作細節等。部份職業如護士,甚至要說明有什麼competencies和CPD的內容,非常講究。基於平常僱主發出的Reference Letter是不會這麼仔細,所以肯定需要重新撰寫,再冒昧地找舊僱主簽署。這時侯,希望當年您離職時是愉快地分開,若舊僱主不肯簽署,那只能以宣誓代替。

除Reference Letter外,有些機構會要求組織結構圖 (Organisation Chart)以了解職位的級別,也有機構要求證明書的簽署人士是具一定資格的,總之是五花八門,再加上機構的政策或會調整。所以若非對技術評估非常熟悉,或會浪費很多時間和心血,嚴重的甚至白白花了錢卻取得負面評級。

至於取得正面評估又是否代表工作經驗會被計算在內呢?其實是不一定的,有些評估機構的技術評估和經驗評估是分開兩種服務的。而更能人迷惑的是,經驗評估的結果,對移民局而言只是參考,他們有權作出和技術評估機構不同的見解 (如計算較多年期的經驗)。總而言之,相對於申請簽證,其實技術評估的不確定也不容忽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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