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簽證的原意是讓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把他們的配偶移居到澳洲。然而,世上有些不法人士,總會想到假結婚的“商機“,所以在審查配偶簽證方面,移民局採用的是會全面地審視證據。
何謂全面地審視?若在網上搜索配偶簽證的相關資訊,必然會談及關於四大支柱的文章,這四大枝柱分別是財務、家庭、社交,和兩人間的承諾。而在審視時,是採用整體的方法來評估,並非以剔除清單的方式。舉例:二人之間在銀行有聯名戶口是一種財務關係證據,但不代表沒有聯名銀行戶口就不能符合要求,也可以用另一些資料以支持二人的關係。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給移民局官員處理的空間,但同時也為簽證申請帶來不確定性。稍有不慎,描述不夠仔細或證據不夠說服力,就會遭到拒簽。
另外,除有非常特別情況外,一生人只可提名申請配偶簽證兩次,且每次需相隔5年或以上。所以要好好珍惜配偶和不要做不合法的事情。
始終配偶簽證的簽證費高昂,若申請被拒,損失的費用近乎一萬。網上或有些DIY指南,但若有所疑問,建議還是找合資格的中介幫手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