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張職場正義要拿408簽證?

A sad person in front of a computer

申請408臨時簽證的途徑一直是「包羅萬有」,不論是電視台的製作人員、超級遊艇的船員,或是宗教人士來澳等,都是申請這類簽證。最新澳洲政府又新增了一條名為”Workplace Justice” (職場正義) 的途徑,讓因為受僱主欺壓的僱員能有渠道留澳,不再礙於簽證或會被取消而投鼠忌器,期望更多僱員能挺身而出舉報不良僱主。

僱主擔保的簽證(如482)中,必定會有一項限制,要求持簽證人士只可替提名的僱主工作,而若終止工作的日數多於180天,他們便會視為違反限制,有機會被移民部門取消簽證。而新的Workplace Justice簽證,則會給予一條渠道,讓因職場問題(如乞扣工資)而被迫離職,又未能於180日內取得另一簽證的人士,使他們能取得最多12個月的簽證,於澳洲爭取應得賠償。

個人認為合理對待員工是僱主的責任,希望僱主們明白他們要為自己的行為付上法律責任,也希望需要用到這項簽證的人士越少越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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